從量子場到制度場:規範系統結構自主性的場論分析
摘要 本文提出一個延伸框架——制度場論(Institutional Field Theory, IFT),以量子場論(QFT)的結構性原理作為啟發,但拒絕還原主義觀點。研究主張:規範系統是高階涌現場(emergent fields),作為有效理論存在於社會時空中,而非依附於物理法則。制度場展示出與對稱性、守恆律、局域性、重整化與相變相似的結構特性,但這些對應為結構性映射,而非本體還原。分析指出,法律系統雖與物理兼容,但具有本體自主性;場論語言可提供分析制度穩定性與變遷的嚴謹框架。 引言:從一致性到結構映射 傳統問題“法律原則是否必須符合物理法則?”假設規範系統的正當性必須建立在物理描述之上,這一前提過於弱化,也易受哲學批評。 本文提出不同觀點: 法律系統是制度場——一種高階有效場,嵌入物理現實但不可簡化還原。 在此框架下,焦點從“是否一致”轉為結構自主性與層級映射。 量子場論將粒子視為遍佈時空的場的激發態。制度場論則將法律與規範視為分佈在社會時空的場結構激發態。兩者之間的關係是結構映射而非本體等同。 Quantum Field Theory 存在論層級與有效自主性 本文區分三個層級: • 層級 0 — 物理場:QFT 描述的基本相互作用。 • 層級 1 — 認知場:神經與信息動態。 • 層級 2 — 制度場:分佈式規範結構,控制集體行為。 制度系統在層級 2 運作,類似物理中的有效場理論(effective field theory): • 它對物理現實相容(compatibility),但不需被還原。 • 它保持自身的規範自治性(normative autonomy)。 Maslow's Hierarchy of Needs: Complete Guide to 5 Levels of Human Motivation 制度場的形式化定義 令制度場 I(x,t) 表示社會時空中規範的密度與分佈。 組成要素包括: • 合法性密度 • 信任分佈 • 權力耦合常數 • 執行強度 • 程序穩定性 法律決策被視為場內微擾(perturbations),而制度穩定性對應場的平衡配置。 與量子場論的結構對應 4.1 對稱性與合法性守恆 • QFT:對稱性 → Noether 定理→ 守恆律 • 制度場:規範對稱性 → 合法性守恆 Noether 的方向 : 對稱性 →...